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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印发重要实施方案,推动数据安全流通治理时间:2025-01-15 财联社 1 月 15 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多部相关法律法规,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总体要求明确,构建安全治理体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方案明确提出,到 2027 年底,要基本构建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完善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机制,显著提升治理效能,为繁荣数据市场、释放数据价值提供保障 。 七大主要任务,推进数据安全治理明晰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支持企业通过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分析风险等方式提升数据治理能力,鼓励设立首席数据官。数据处理者需识别、申报重要数据,对外提供重要数据时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同时,鼓励开展数据脱敏研究,对脱敏后符合标准的一般数据可按规定流通交易 。 加强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在政务数据共享中,数据提供方和接收方遵循相应原则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地方和部门,需明确运营机构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控 。 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完善个人数据权益保障机制,个人数据流通需依法取得同意或匿名化处理,不得强迫、欺诈获取同意。制定匿名化相关标准规范,鼓励多种方式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健全投诉、举报等渠道 。 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机制明确数据提供方和接收方的责任,鼓励在合同中约定权责范围。探索建立审计和溯源机制,利用多种技术手段支撑取证和定责。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地先行先试,探索新型治理模式 。 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支持技术创新,完善安全标准,引导企业按数据分类分级要求采取不同安全技术。对于不同类型的数据,如一般数据、未认定为重要但涉及重要经营信息的数据、重要数据,分别给出相应的流通安全指引 。 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致力于繁荣数据安全服务市场,壮大数据安全治理服务规模,创新业态。支持服务机构加强研究和创新,向规模化、专业化、一体化发展,降低应用成本。培育检测评估、安全审计等服务,探索数据安全保险方案,鼓励企业拓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数据安全托管服务 。 防范数据滥用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数据的黑灰产业,加强敏感个人信息保护,限制超范围使用个人信息。惩处利用数据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风险监测,完善事故或纠纷处置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执法,发布典型案例,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 |